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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創簡易貸-申請應備文件

申請臺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者,應檢具下列書件向臺北市產業發展局提出申請:

應檢附之基本文件

01. 貸款申請書及事業計畫書1份

(申請簡易貸者,免填本計畫書第十一項事業或創業經營計畫)

02. 申請人之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

03. 應含詳細記事之申請人之新式戶口名簿或近一個月申請戶籍謄本1份

04. 切結書1份

05. 公司設立登記表影本或商業登記抄本影本或有限合夥登記證明影本 或財政部國稅局核發之營業稅稅籍登記證明影本1份

(如有異動請提供最新資料;屬公司設立登記者,應提供公文函、登記表、公司章程、公司股東名冊)

06. 所營事業近二年資產負債表、損益及稅額計算表影本

(需蓋完整財政部國稅局收件章)

07. 所營事業近一年之營業稅報稅資料

(401、403表或營業稅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,須蓋完整財政部國稅局收件章)

(經營小規模商業者免附)

08. 三年內參與政府創業輔導相關之課程結業證明文件影本

(時數達20小時以上)

09. 加盟契約影本1份

(如非參與加盟體系者免附)

10. 特殊條件證明文件影本1份:獲政府各項政策性貸款合約影本及承貸金融機構出具連續攤還貸款18個月以上證明文件、獲政府相關創新獎項獲相關補助證明文件、申請日前2年營業稅報稅資料或401表

(申請金額200萬元以上者)

11. 申請人、配偶、所營事業之聯合徵信中心資料查詢查詢處理授權書

12. 承貸金融機構出具之攤還貸款一年繳款證明文件

(再次申貸者需檢附)

申請擔保貸款並提予以銀行設定,應另檢附之文件

01. 建物、土地權狀或謄本影本1份及照片

02. 機器、設備等動產之產權證明文件及照片

自行增加保證人應另檢附之文件

01. 保證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

02. 保證人之在職證明正本一份或財力證明文件影本

(如:定存單、不動產權狀)

03. 保證人之聯合徵信中心資料查詢查詢處理授權書

申請重要須知

01. 申請前敬請詳閱「臺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實施要點」,以免影響申請人權益。

02.申請文件請以A4單面印製(請勿用廢紙),並依照本表順序夾妥,及將本表附於申請案件最上方。

03.申請本貸款所用印之企業大小章須為設立登記之印鑑章。

04.申請本貸款所提送之所有資料,均不予退還。

05.申請本貸款所定書表格式,不得任意變更,除應備申請文件外,得視個別狀況自行增加附件資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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